养老补缴途径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未达到缴纳养老金最低年限的50岁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养老金:
个人账户补缴
个人可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个人账户养老金,补缴金额按照当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算,补缴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个人账户补缴的养老金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仅计入个人账户,用于计算退休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补缴,补缴金额按照当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至100%任意比例计算,补缴期限也最长不超过十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的养老金既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也计入个人账户,用于计算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缴
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如发现个人账户养老金存在缴纳不足的情况,可向原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单位核实情况后,会将补缴金額一次性转入个人账户。但需注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补缴仅限于个人账户部分,不涉及基本养老金。
补缴养老金的注意事项
1. 补缴养老金需符合法定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纳养老金年限不足者方可补缴。
2. 补缴养老金的金额和期限有一定限制,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补缴比例和补缴期限。
3. 补缴养老金会增加个人账户余额,对提高退休后养老金待遇有一定帮助。
4. 个人账户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则可计入,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补缴方式。
5.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缴养老金仅限于个人账户部分,不涉及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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