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养老金并轨
24年养老金并轨是指在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中,对于1960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24年的个人,其养老金从原先的双轨制并轨到全国统筹制度下的统一养老金制度。
新旧制度差别
养老金计发方式
新制度采用的是全国统筹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方式。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全国平均工资和个人缴费年限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的本金和计发利率计算。旧制度下,企业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计发方式不同,存在差异。
缴费年限
新制度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低于15年的,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旧制度下,企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年限要求不同。
缴费比例
新制度下,企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基本工资的8%,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8.5%。旧制度下,企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比例均低于新制度。
退休年龄
新制度规定,男性职工50周岁,女性职工45周岁,可以按时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年龄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旧制度下,企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年龄均不同。
养老金水平
新制度下的养老金水平比旧制度有所提高。这是因为新制度采用了全国统筹的计发方式,并提高了缴费比例。此外,新制度还增加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使得个人可以积累更多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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