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新标准
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改革后的配套措施,国务院决定对2023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上调金额
地区类别 | 月人均范围内 | 月人均超过范围 | 调整比例 |
---|---|---|---|
Ⅰ类地区 | 3500元 | 4375元 | 8.4% |
Ⅱ类地区 | 3000元 | 3750元 | 7.5% |
Ⅲ类地区 | 2500元 | 3125元 | 6.8% |
上调比例
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国发〔2023〕2号)的规定,2023年退休养老金调整幅度为: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国统一调整基点为1200元。
月人均养老金在1200元至3500元的,调整比例为8.4%;
月人均养老金在3500元至4375元的,调整比例为7.5%;
月人均养老金在4375元至5250元的,调整比例为6.8%。
调整范围
2023年退休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
2005年底前已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照规定领取养老金的省级党政机关离休人员。
调整方式
2023年退休养老金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发放。
本项调整是对2023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增发,不追溯调整。同时,对2023年6月1日前已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一次性补发调整增额。
注意事项
请退休人员注意,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正常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无需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或发放中出现差错的,请及时联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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