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养老金迎来上调方案调整
安徽省日前出台《安徽省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对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新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变化如下:
调整依据
安徽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相关规定。
调整原则
新规的调整原则主要包括:
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
兼顾公平与效率
维护社会稳定
调整幅度
安徽省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照国家规定,在调整当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3%时,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为3%-4%时,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3%;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高于4%时,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
计算方式
新规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模式计算。基础养老金由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数和基本养老金指数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历年缴费总额和个人账户储存利息等因素确定。
出资机制
安徽省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多层次筹资机制,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国家财政补贴和利息补助等方式。
财务收支
安徽省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收支平衡原则,建立财务收支平衡机制。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省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负有保障责任。
其他变化
新规还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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