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安徽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皖人社规〔2017〕22号)的规定,具体步骤如下: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个人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1+年平均投资收益率)缴费总月数
个人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计算时不包括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年平均投资收益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基金实际运营情况,每年9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投资收益率。
缴费总月数:从职工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起计算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止。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个人账户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用人单位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个人自愿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
个人账户利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公布的年利率计息。
养老金总额
养老金总额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的8月。调整方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调整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办法执行。
实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从2010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4000元,缴费工资为5000元,个人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60元,个人每月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80元,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0万元,退休时的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6%。
基础养老金 = 160×12/(1+0.06)156 = 19,026.63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100,000 + 100,000 × 0.06 × 12 = 107,200元
养老金总额 = 19,026.63 + 107,200 = 126,226.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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