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预计将于2023年7月开始发放调整后的养老金。本次调整方案已于2023年6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23年1月1日起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标准
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23年7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5%。
第二步:对2023年1月1日起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退休之日起,按照2023年6月30日前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调整基本养老金。
发放时间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调整后的养老金预计将于2023年7月开始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确定。
倾斜政策
本次调整中,对部分困难群体实行倾斜照顾:
享受国家和省级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基本养老金在原基础上再提高1%。
本次养老金调整充分考虑了物价上涨、经济发展等因素,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养老权益。具体调整金额将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养老金基数等因素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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