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公式解析与详细说明
养老金计算基础
山东省企业退休养老金的计算依据是《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计算基础包括以下因素:
缴费年限:从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的累计缴费年限。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
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计发基数:退休时个人连续缴费的60个月内工资总额(扣除纳税和社保缴费)的平均值。
公式解析
企业退休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本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 计发基数指数 × 缴费年限 × 1%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详细说明
基本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
计发基数指数:用于调整退休时计发基数,反映工资水平变化。
缴费年限: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
1%: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及单位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的8%的部分以及个人账户利息。
计发月数:一般为139个月,即11年7个月。
举例说明
假设一位山东省企业职工退休时:
缴费年限:30年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00元
计发基数指数:1.1
个人账户储存额:30万元
则其退休养老金计算如下:
基本养老金 = 6000 × 1.1 × 30 × 1% = 198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300000 ÷ 139 = 2158元
养老金总额 = 1980 + 2158 = 4138元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