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全省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
今年养老金具体涨幅是多少?
本次调整总体方案为:对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方案为: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为: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x缴费年限x(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全省平均缴费指数)。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为:本人退休时基本工资x缴费年限x(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全省平均缴费指数)。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和全省平均缴费指数按2022年公布的数字确定。
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如何?
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952元调整为3215元,增长8.5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3350元调整为3630元,增长8.36%。
调整的具体时间怎么样?
此次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养老金发放时间按照各统筹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调整的意义是什么?
此次调整是山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本轮调整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有效提升了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质量,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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