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情况制定,旨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调整幅度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幅度如下: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66元。
2022年1月1日以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对于企业退休高龄人员(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且退休时享受企业职务或技术职称较高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再增加100元。
调整时间和发放方式
调整后的养老金从2023年1月开始发放。养老金发放方式不变,继续通过原发放渠道发放。
其他相关政策
此次调整不影响退休人员已享受的其他养老金待遇,也不影响离休人员离休金待遇。
影响和意义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效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注意点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无需申请,调整后的养老金将自动发放到退休人员的账户中。
如果退休人员发现未及时收到调整后的养老金,请及时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
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具体养老金金额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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