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养老金调整政策
为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广大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山西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对该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调整额度、条件和对象范围。
调整额度
此次调整对2023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2023年12月31日前仍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本省企业退休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调整基本养老金。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调整比例 |
0-4000元(含4000元) | 5% |
4001-6000元(含6000元) | 4% |
6001-8000元(含8000元) | 3% |
8001-10000元(含10000元) | 2% |
10000元以上 | 1% |
调整条件
企业退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享受基本养老金调整:
在2023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3年12月31日前仍在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象范围
此次调整的对象范围为:
山西省内企业退休人员;
在2023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3年12月31日前仍在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于2023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将按照《关于加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调整。
山西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保障广大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视,将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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