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由定额部分和过渡性调整部分组成。
定额部分按照职工退休时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和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计算。其中,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上一年度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计算。
过渡性调整部分按照职工本人退休前上一年度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平均额和过渡调整系数计算。过渡调整系数根据职工退休当年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和职工退休前一年度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平均额确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和计发月数计算。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为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扣除个人账户手续费后的余额。计发月数按照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确定,男性为139个月,女性为126个月。
山西省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最新调整
近年来,山西省多次调整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2023年,山西省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再次调整。
2023年7月1日起,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定额部分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分别调整4%和3.5%。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3625元,上涨143元。
本次调整体现了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切实提高了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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