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养老金转移
异地养老金转移是指,参保人在离开参保地后,其养老金账户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和基本养老金可以在新的居住地继续缴纳和领取。
转移条件
参保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或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后在新的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没有领取养老金。
转移流程
申请转移: 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等。
审核办理: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的申请材料,并出具《养老金转移接续通知书》。
联系接收地: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养老金转移接续通知书》寄送给新的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
接收办理: 新的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养老金转移接续通知书》后,核实参保人的身份和资格,并建立新的养老金账户。
发放养老金: 新的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当地规定发放养老金。
注意事项
异地养老金转移只能办理一次,转移后不能再变更转移地。
异地养老金转移时,个人账户部分的余额会转移到新的居住地,但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和发放标准仍然按照原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异地养老金转移后,养老金领取方式一般为银行汇款,具体领取方式由新的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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