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利率是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提取资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利率由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具体执行利率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确定。
具体利率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现行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首套房贷款,贷款期限6个月及以内的,贷款利率为2.75%;贷款期限6个月至1年(含1年)的,贷款利率为3.05%;贷款期限1年以上至5年(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3.25%;贷款期限5年以上至10年(含10年)的,贷款利率为3.75%;贷款期限10年以上至15年(含15年)的,贷款利率为3.95%;贷款期限15年以上至20年(含20年)的,贷款利率为4.25%;贷款期限20年以上至30年(含30年)的,贷款利率为4.55%;
二套房贷款,贷款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即:贷款期限6个月及以内的,贷款利率为3.025%;贷款期限6个月至1年(含1年)的,贷款利率为3.355%;贷款期限1年以上至5年(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3.555%;贷款期限5年以上至10年(含10年)的,贷款利率为4.155%;贷款期限10年以上至15年(含15年)的,贷款利率为4.355%;贷款期限15年以上至20年(含20年)的,贷款利率为4.655%;贷款期限20年以上至30年(含30年)的,贷款利率为4.955%;
注意事项
贷款利率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利率为准;
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比商业贷款利率更低,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优先使用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个人信用良好等;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后才可发放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一般为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具体还款方式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可继续缴存,用于再次购买或改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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