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保障公民权益
保障公民权益是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宗旨,其内容体现在各个方面。
社会保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保障公民社会保险权益的根本法律依据,全文共18章176条,涵盖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各个方面,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保障公民参保权益
社会保险法保障公民享有参保资格,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保险费。对于无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参保途径。
保障公民享受待遇权益
社会保险法保障公民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待遇、失业金、工伤待遇和生育津贴等。同时,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了特殊的待遇保障措施,如对低收入人群提供养老金补贴、对高龄老人提供护理补贴等。
保障公民知情权益
社会保险法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情况等信息,接受参保人的查询和监督。
保障公民申诉和救济权益
社会保险法保障公民享有申诉和救济权益,规定参保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对于因社会保险争议导致权益受损的,参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社会保险法通过保障公民的上述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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