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通知来了,江苏最新调整内容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7号)。通知中明确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标准和办法,调整后,江苏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普遍上涨。
调整标准
根据通知,2023年度江苏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2021年调整方案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员,调整增幅为4.5%。
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调整增幅为4.5%。
调整方法
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计算。其中:
基本养老金为2022年12月实际发放的基本养老金。
调整比例为4.5%。
调整时间
养老金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从2023年1月份起发放调整后的养老金。
其他调整内容
除了基本养老金调整外,通知还涉及其他方面的调整内容,包括:
提高基本养老金最低发放标准:全省范围内,2023年基本养老金最低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90元。
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正常调整时间为每年9月1日起执行。
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积极探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差距。
对退休人员的影响
此次养老金调整将使江苏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普遍上涨,预计全省范围内将有20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调整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