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深圳社保自己续交指南
深圳对于辞职后的社保续交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本文将详细介绍辞职后深圳社保自己续交的方法。
条件和材料
条件:
辞职后未立即就业
已缴纳社保满一年
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卡(用于缴费)
续交方式
社保局柜台办理
1. 前往所属区的社保局柜台
2. 填写《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登记表》
3. 提交所需材料
4. 选择缴费方式(按月、按年)并缴费
社保自助终端机办理
1. 前往社保局自助终端机
2. 选择"参保登记"
3. 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灵活就业"
4. 提交所需材料(扫描上传)
5. 选择缴费方式(按月、按年)并缴费
网上办理
1. 登录"深圳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hrss.sz.gov.cn/)
2. 注册并登录
3. 选择"我要办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
4.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5. 选择缴费方式(按月、按年)并缴费
缴费标准
深圳社保缴费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具体缴费金额以社保局公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注意事項
辞职后可有三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内可以不续交社保,但缓冲期结束后必须及时续交。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额度可按社保局公布的最低基数、上年度本人平均工资或本市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
缴费时间以实际缴费日期为准,逾期缴费会导致滞纳金。
续交期间内要及时缴费,否则会出现社保中断的情况,影响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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