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剖析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是用于计算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数额的重要公式。根据社保法规定,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在199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因1998年12月31日前去世或享受退休待遇,且个人账户累积额不足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计发的一种特殊待遇。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人员类别 | 计算公式 |
---|---|
在197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 | 过渡性养老金=(1979年职工平均工资+各年缴费工资之和)/20×缴费年限×1.5% </p> |
在197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 | 过渡性养老金=(1984年职工平均工资+各年缴费工资之和)/20×缴费年限×1.4% </p> |
在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退休的 | 过渡性养老金=(1987年职工平均工资+各年缴费工资之和)/20×缴费年限×1.3% </p> |
去世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去世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各年缴费工资之和)/20×缴费年限×1.2% </p> |
举例说明
假设一位男性职工,1978年参加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30年,1992年退休。其在1992年去世,去世当年人均工资为2000元,则其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2000元+1978年至1991年各年缴费工资之和)/20×30年×1.2% </p>
注意事项
1. 缴费年限计算应按照社保法规定,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性质补贴的年限。
2. 各年缴费工资指职工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应的缴费工资基数。
3. 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4.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不得低于职工本人离休、退休或死亡当年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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