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人员补缴社保
续保条件
退伍军人补缴社会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未办理退休手续
缴费年限不足15年
因服兵役而中断缴费超过1年
流程指南
1. 申请补缴
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申请。
填写《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按照社保局规定的补缴金额和期限缴费。
2. 出具证明 材料
提供退伍证明。《士兵退伍证》、《军官退出现役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均可。
提供参军入伍材料。比如:《入伍通知书》或《参军批准书》等。
3. 缴费年限计算
参军入伍至退伍期间的服役时间,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4.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
具体缴费基数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5. 缴费期限
补缴期限为一次性或者分期缴纳。
一次性补缴需要缴清所有补缴金额。
分期缴纳按照社保局规定的期限分期缴纳。
6. 办理退休
补缴社保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领取的退休金按补缴后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
注意事项
社保补缴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完成。
补缴期间无力一次性缴清相关费用的,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分期缴纳。
补缴社保后,参军入伍期间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计算在退休金年限内。
补缴社保需按照当地社保局的具体规定执行,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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