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如何补缴社保
退役士兵补缴社保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Ⅰ. 补缴条件
1. 符合国家规定的参军入伍条件
2. 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的伍年兵役
3.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4. 未享受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Ⅱ. 补缴范围
1. 入伍前的工龄
2. 入伍期间的兵役年限
3. 退伍后未就业的待业时间
4. 服现役期间因伤致残被评定为军人伤残后,从伤残评定之日起至退休年龄之间的年限
Ⅲ. 补缴方式
1. 个人补缴
退役士兵可自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社保,补缴时间和金额可自行选择。
2. 单位补缴
退役士兵就业后,其用人单位可根据双方约定承担补缴社保费用。
Ⅳ. 补缴程序
1. 个人补缴
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填写《参军入伍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缴纳补缴费用。
2. 单位补缴
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养老保险协议》。
单位将补缴费用汇入指定的社保账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办理补缴手续。
Ⅴ. 补缴费用
补缴费用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个人承担部分:按补缴期间职工平均工资的 5% 缴纳。
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按补缴期间职工平均工资的 20% 缴纳。
Ⅵ. 补缴期限
补缴期限一般为 5 年,最长不超过 10 年。
Ⅶ. 补缴待遇
补缴社保后,退役士兵可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等。
注意:
1. 补缴期间不得存在重复缴费情况。
2. 补缴费用可享受税前扣除。
3. 具体补缴政策和程序可能因地方而异,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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