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政解读:鄞州区养老保险政策调整知多少
鄞州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对养老保险缴费、待遇领取和账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规划自己的养老保障。
缴费基数调整
自2023年起,鄞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调整
企业缴费比例由16%调整至19%,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缴费比例上调后的缴费额度,由企业和个人按照调整后的比例共同承担。
缴费年限延长
男子法定退休年龄推迟至60周岁,女干部法定退休年龄推迟至55周岁,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推迟至50周岁。相应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也将延长。以缴满15年为基础,每延迟退休一年,缴费年限增加一年。
待遇领取条件调整
养老金领取条件调整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需要提前领取养老金的,须达到一定条件,如缴纳养老保险满30年或因工致残等特殊情况。
账户管理调整
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登记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总账户余额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和权益全部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管理。
政策解读
上述政策调整是基于国家和地方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要求,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通过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延长缴费年限和调整待遇领取条件,鼓励延长工作时间,减轻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实施账户管理调整,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体系。
特别提醒
鄞州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及时了解并遵守新的养老保险政策。若有相关疑问,可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或到本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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