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成员名单详解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作为社保基金最高决策机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对于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理事会职责
根据相关法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主要职责如下:
制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总方针和重大事项决策;
审议批准年度预算、决算和年度工作报告;
监督管理社保基金投资运营;
聘任和罢免社保基金总经理;
对理事会的决议提出复议申请;
其他依法属于理事会职责的事项。
理事会成员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成员由国务院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任命。理事会成员包括:
国务院代表(4人)
财政部代表(2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代表(2人)
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各1人)
具有社会声望、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6人)
理事会组成(最新汇总)
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现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姓名 | 职务 |
---|---|
刘昆 | 国务院常务副总理 |
韩文秀 | 财政部副部长 |
宋京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
李守镇 |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
王忠禹 |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
厉以宁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
姚洋 |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
黄益平 |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 |
樊纲 |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
许善达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
朱民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总干事 |
理事会运作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由国务院代表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有效。理事会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理事半数以上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理事会作用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通过科学决策和严格监督,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理事会成员专业能力突出,有助于推动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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