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最新标准详解
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以下是对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最新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领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待遇: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2.已缴纳满15年的农村养老保险费。
二、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据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和本人养老金账户储存利率计算得出。
2.过渡性养老金
a.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过渡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 139;
b. 2025年1月1日起,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过渡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 139。
三、领取金额
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重庆市实际情况确定为每月115元。具体领取金额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等因素计算得出。
四、发放时间
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如有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五、附加待遇
除了基础养老金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还可享受以下附加待遇:
1.高龄津贴: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
2.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1000元;
3.临终关怀补助金:参保人员临终前,可一次性领取临终关怀补助金1000元。
六、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待遇;
2.领取养老金待遇后,参保人员不得再缴纳农村养老保险费;
3.参保人员有出境定居等情况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暂停或终止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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