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最新通知解读:政策解读与缴费指南
长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官网发布最新通知,对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为方便市民清晰了解内容,现将具体信息整理如下。
社保缴费政策调整
根据通知,长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医保缴费上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907元/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302元/月。达到上限的参保人员,由单位按上限缴费,个人按2%比例缴费。
养老缴费上限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061元/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302元/月。达到上限的参保人员,由单位按上限缴费,个人按8%比例缴费。
社保缴费指南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社保:
单位代缴:参保人员所在的单位负责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或无业人员等未参保者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第三方缴费平台进行个人缴费。
参保查询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社保卡查询:持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或自助服务终端查询。
网上查询: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内容仅作参考,详细政策请以长春市社保管理局官网最新通知为准。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社保政策更新,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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