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之解析详解
长春市社保退休工资的计算与参保情况、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等因素密切相关,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挂钩系数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 缴费指数 × 缴费年限 × 1%
其中:
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省人社部门公布,2022年为5894元。
缴费指数:按参保时间段的缴费基数与对应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
缴费年限: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35年。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120
其中,个人账户余额为参保期间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的累积额度。
挂钩系数
挂钩系数 = (退休当月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 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0.2 + 0.8
计算实例
假设张某在长春市参保缴费25年,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94元,退休当月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0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15万元。
基础养老金 = 5894元 × 1.1795(缴费指数) × 25年 × 1% = 1875.86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150000元 ÷ 120 = 1250元
挂钩系数 = (6200元 ÷ 5894元)× 0.2 + 0.8 = 1.0612
基本养老金 = (1875.86元 + 1250元)× 1.0612 = 3269.43元
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变动会导致计算公式中的缴费指数变化。
职工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金按15年计算。
若个人账户余额耗尽,则不再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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