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政策解读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提高其生活质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规则如下:
缴费比例
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实行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比例如下:
缴费类型 | 缴费比例 | 缴费基数 |
---|---|---|
单位缴纳(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 20% | 职工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 8% | 本人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
其中,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16%,失业保险比例为1%,工伤保险比例为3%。
缴费基数
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缴;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缴。
缴费方式
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计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部分,一部分计入社会统筹基金,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缴费类型 | 社会统筹基金 | 个人账户 |
---|---|---|
单位缴纳 | 100% | 0 |
个人缴纳 | 75% | 25% |
缴费时间
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缴纳上月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随同工资发放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责任
单位和个人都有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或处以罚款。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中断。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