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解析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建立的长期住房储蓄制度,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各地政策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西安市
西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职工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
咸阳市
咸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2%、职工5%-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
宝鸡市
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2%、职工5%-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
铜川市
铜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2%、职工5%-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
渭南市
渭南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2%、职工5%-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
延安市
延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5%、职工10%-15%,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
汉中市
汉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2%、职工6%-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
安康市
安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2%、职工5%-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
商洛市
商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8%-12%、职工5%-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缴存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缴存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缴存职工应及时关注并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和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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