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办理流程
陕西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
参保人在转移前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审核材料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证、参保凭证、养老保险手册等。
开具转移凭证
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陕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单》(以下简称“转移单”)。
转入登记
参保人持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登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转移单核实参保信息,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转移缴费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转移单记载的缴费时间、金额,向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划入转移缴费。转移缴费额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划转。
注意事项
省内转移养老保险需符合以下条件:
参保人已在陕西省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
参保人转移至陕西省内其他地区就业;
参保人转移前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省内转移养老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养老保险权益;
转移缴费的金额不包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
转移缴费后,参保人需要在转入地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序号 | 材料名称 |
---|---|
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
4 | 《陕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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