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全覆盖
陕西省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涵盖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方位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生活。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工作的职工。
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不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单位承担22%,个人承担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城镇户籍和非户籍常住居民中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
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分为6档,从800元/月到8000元/月不等。
缴费比例:参保人员本人承担全部缴费,分为5档,从100元/月到4000元/月不等。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缴费比例:单位承担23%,个人承担8%。
特殊行业缴费政策
建筑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7%。
港口作业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为23%,个人缴费比例为9%。
煤炭行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2%至25%,个人缴费比例为8%。
缴费方式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银行、社保经办机构等渠道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缴费。
补缴规定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的缴费基数与补缴期限有关,具体以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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