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陕西省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时,计算养老保险费和确定养老保险待遇的基准工资。该缴费基数由个人工资收入和单位缴费部分组成。
缴费基数构成
个人工资收入包括: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奖金
津贴
补贴
单位缴费部分包括: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奖金
缴费基数调整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省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工资增长情况、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状况等因素,每两年调整一次。调整后新的缴费基数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
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省政府每年根据省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省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的影响
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缴费基数太低,则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较少,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较低。
相关规定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规定主要包括:《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
地区 | 缴费基数下限(元) | 缴费基数上限(元) |
---|---|---|
西安市 | 4024 | 12072 |
咸阳市 | 3840 | 11520 |
宝鸡市 | 3648 | 10944 |
渭南市 | 3552 | 10656 |
延安市 | 3456 | 10368 |
汉中市 | 3360 | 10080 |
榆林市 | 3264 | 9792 |
安康市 | 3168 | 9504 |
商洛市 | 3072 | 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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