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常见问题解答
一、工伤认定
1. 什么是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导致职工人员伤亡、残疾和疾病等情况。
2. 工伤如何认定?
发生工伤后,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30天内将事故调查报告表、职工申报材料等材料报送当地社保局。社保局将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
二、工伤待遇
3. 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救治、伤残待遇、死亡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康复训练等待遇。
4. 医疗救治费用如何报销?
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医疗材料费、医疗服务费等费用,在规定的范围内和标准内予以报销。
三、劳动能力鉴定
5.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委员会进行评定。
6.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如何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劳动力丧失情况、综合劳动能力等因素确定,划分为十个等级。
四、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7. 谁负责征收和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当地社保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8. 工伤保险基金如何使用?
工伤保险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工伤预防等费用。
五、其他常见问题
9. 工伤职工的特殊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享受工龄增加、福利待遇倾斜、生活费救济等特殊待遇。
10. 用人单位的责任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工伤、及时申报工伤保险、支付工伤职工工资、提供工伤预防保障等。
以上内容仅提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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