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青岛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分为两种: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单位缴费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的8%(其中职工个人承担2%,用人单位承担6%)。
个人缴费
个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可按照当地规定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青岛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青岛医疗保险实行分级就医和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管理制度,患者就医时应按照分级就医目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否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医保报销范围
青岛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
住院费用(含床位费、伙食费、诊疗费、手术费等);
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含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门诊普通疾病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含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分娩费、住院费等)。
医保报销比例
青岛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就医情况 | 报销比例 |
---|---|
住院费用 | 按规定支付比例报销 |
门诊特定病种费用 | 按规定支付比例报销 |
门诊普通疾病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职工20%,居民50% |
生育医疗费用 | 按规定支付比例报销 |
医保报销流程
青岛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就诊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结账时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自付部分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支付;
参保人员持就医发票、病历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材料并按规定支付报销费用。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