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2023年最新版)
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费用。青岛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其工伤保险待遇规定也备受关注。本文将为大家提供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帮助受伤职工了解相关政策。
一、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应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待遇包括:
急救复苏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门(急)诊治疗费: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住院治疗费: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手术费:按手术等级、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支付。
康复治疗费:经工伤认定后,在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二、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伤造成伤残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一级伤残补助金最高,十级伤残补助金最低。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伤残补助金的1/10。
三、丧葬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青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的30%,供养亲属每增加一人,增加10%,最高不超过5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青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四、其他待遇
青岛市工伤保险还包括以下其他待遇: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伤造成医药费负担较重的,可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护理费:因工伤致残需要专人护理的,可申请护理费。
交通费:因工伤就医、康复或鉴定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可申请交通费。
食宿费:因工伤就医、康复或鉴定在异地发生的合理食宿费用,可申请食宿费。
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以上便是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2023年最新版)。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需要强调的是,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待遇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有关最新的政策规定,请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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