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个人北京交社保,满足要求方法
非京籍个人在北京缴纳社保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在北京缴纳社保:
就业类型
1. 在北京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单位,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
2. 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向北京市税务局申请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 。
居住类型
1.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并申请办理北京社保。
2. 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但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申领居住证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办理临时社保。例如:在京就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在京服刑出狱人员、在京无户口人员。
其他类型
1. 北京市户籍人口的配偶、子女,可随户办理社保。
2.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的外国人,在北京工作或居住,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社保。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非京籍个人,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北京社保:
1. 单位就业人员:由单位向其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2. 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向北京市税务局申请参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 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向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4. 其他类型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非京籍个人在北京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与户籍人员有所不同:
1.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
2.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缴纳社保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非京籍个人,可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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