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个人灵活就业社保在深圳缴纳指南
非深户个人在深圳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方法如下:
一、参保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
户口不在深圳;
已在深圳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
无参加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参保途径
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保:
1. 深圳市社保局营业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深圳市社保局营业厅办理参保登记。
2. 社保经办机构:与深圳市社保局合作的社保经办机构,如人社集团、社保中心等。
3. 网上申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z.gov.cn/),进入“个人社保服务”板块,按要求填写信息即可。
三、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分为两部分:
1. 基础养老金: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缴费基数由本人申报,最高不得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2. 基础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的10.25%缴纳。
四、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方式有两种:
1. 一次性缴费:按月或年缴纳社保费用。
2. 委托代缴:委託社保经办机构代扣代缴社保费用。
五、注意事项
缴纳灵活就业社保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参保后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逾期缴费将产生滞纳金。
缴费基数一旦申报,原则上不得调整。
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与其他社保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
达到退休年龄后可凭社保缴费证明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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