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离深后社保转移续缴指南
非深圳户籍人员离开深圳后需要妥善处理社保转移和续缴事宜,以保障自身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非深户离深后的社保转移和续缴流程。
社保转移
1. 办理转移手续
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原参保地(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接收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和地址。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告知单》。
2. 接收地社保登记
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告知单》及相关材料,前往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核实个人信息,确定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将转移的社保记录合并到个人账户中。
社保续缴
1. 单位缴纳
如果在离开深圳后找到新工作单位,单位将按规定缴纳社保。
个人只需配合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社保缴纳及时、足额。
2. 个人缴纳
如果未找到新工作单位,可自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保。
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银行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缴纳手续。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
3. 社保代缴
如个人不便自行缴纳社保,可委托社保代缴机构代为缴纳。
选择正规的代缴机构,签订代缴协议。
按时向代缴机构缴纳社保费用,保证社保缴纳连续性。
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必须在离开深圳后三个月内办理,逾期将无法转移。
社保续缴应及时、足额,避免断缴影响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时,需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
不同地区社保缴纳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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