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保退休养老金计算方式详解
黑龙江社保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退休人员本人历年缴费年限 × 1%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总额 ÷ 计发月数
其中: 个人账户总额 = 个人缴费部分 + 单位缴费部分(按当地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 计提)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 = 2005 年 8 月之前的在岗职工缴费年限 × 195 元
低保补贴的计算
低保补贴 =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低保标准 × (1 + 0.5^领取养老金的年限)
增发比例的计算
增发比例 = 2005 年 9 月之后参保的职工缴费年限 × 1.3%
综合计算公式
综合计算公式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低保补贴 × 增发比例
举例说明
例如:小王 2006 年 1 月参加工作,2023 年 6 月退休,退休时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个人缴费年限为 18 年,个人账户总额为 15 万元。
则小王的退休养老金计算如下:
基础养老金 = 5000 × 18 × 1% = 900 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150000 ÷ 139 = 1080 元(计发月数为 139,即退休年龄为男 60 岁,女 55 岁)
过渡性养老金 = 0 元(2005 年 8 月之前没有参保)
低保补贴 = 500 × (1 + 0.5^18) = 1943 元
增发比例 = 0.18 × 1.3% = 0.234%
综合计算公式 = 900 + 1080 + 0 + 1943 × 0.234% = 2005 元
因此,小王的退休养老金为每月 2005 元。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