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会保险延期缴费新规
根据重庆市政府最新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纾困帮扶企业的若干措施》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延期缴费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延期缴费范围
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重庆市企业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申请适用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政策。
延期缴费期限
延期缴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具体延期缴费期限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确认后确定。
延期缴费免收滞纳金
在延期缴费期间,企业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补缴时间
企业应当在延期缴费期限届满后30日内补缴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追缴滞纳金。
申请流程
企业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
网上申请:登录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i.cq.gov.cn/),点击“业务大厅”—“单位申报”—“社保费缓缴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窗口申请:持相关材料至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受疫情影响情况证明材料(如疫情防控期间停工停产证明、困难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政策旨在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减轻疫情期间的资金负担,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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