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保险解读:保障职工权益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旨在保障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劳务活动中遭受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该条例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参保缴费、工伤认定与待遇、保险基金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适用范围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劳务活动的一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用工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参保缴费
参保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认定与待遇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康复医疗费用等。
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补助金等。
保险基金监管
工伤保险基金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和用人单位补充工伤保险基金组成,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预防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补充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对职工的工伤预防、救治和康复。
表格: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
| 待遇项目 | 标准 |
|---|---|
| 医疗费 | 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
| 伤残津贴 | 按伤残等级和月平均工资计算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按伤残等级和月平均工资计算 |
| 伤残辅助器具费 | 按规定标准支付 |
| 康复医疗费用 | 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
| 丧葬补助金 | 按规定标准支付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供养亲属人数计算 |
| 死亡补助金 |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有效保障了重庆市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公平合理的待遇,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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