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社保补缴新政策全面解析
随着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社保补缴新政策正式出台。此政策旨在完善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适用范围
新政策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军人:
在2021年1月1日前入伍服现役,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在服现役期间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补缴方式
退役军人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
一次性补缴:按当年全省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补缴补缴期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分期补缴:按补缴期内应缴社会保险费的20%至50%进行分期补缴,分3年至10年缴足。
补缴期限
补缴期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两年内可按当年规定的标准补缴。
补缴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包括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的补缴期内未依法参保的全部时间。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2009年7月1日及以后的补缴期内未依法参保的全部时间。
所需材料
退役军人证或离休证
身份证
户口本
相关服役证明
补缴途径
退役军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补缴:
线下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官方网站在线办理。
此项新政策不仅完善了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和爱护。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积极主动补缴社保,确保自身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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