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社保养老保险转移办理
跨省转社保养老保险是指参保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户籍地前往外地工作时,可以将自己的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所在地。通过转移社保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可以保证退休后享受连续的养老金待遇。
办理条件
参保人具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
转入地和转出地均可接收转入和转出人员
办理流程
1. 到原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参保证明等资料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原参保地社保中心审核:
核对参保人信息、缴费年限等
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
3. 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办理:
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
办理参保手续,开立新的社保卡
4. 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
收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
将参保人社保关系转入新的工作所在地
所需材料
身份证
社保卡
参保证明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移地和转出地社保中心的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跨省社保养老保险转移办理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
转移完成后,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记录将转入新的工作所在地
转移社保养老保险关系只能办理一次,且必须在退休前办理
表格:跨省社保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
| 材料 | 备注 |
|---|---|
| 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 社保卡 | 原件及复印件 |
| 参保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原件 |
| 转移地和转出地社保中心的证明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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