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个人账户缴费比例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用于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内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工资性收入的8%,由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其中,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缴费比例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工资性收入的2%,由个人全额缴纳。个人账户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内的医疗费用。
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采取个人缴费和单位代扣代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生成缴费通知书;
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或委托代缴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
单位代扣代缴的,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个人账户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以下医疗费用:
住院费用;
门诊特殊病种费用;
部分慢性病费用;
其他经批准的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后,不能从其他来源补足。
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应当及时领取医疗保险证,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满一定年限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更换工作单位后,应当及时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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