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龄解答
西安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龄是40周岁至60周岁(以参保当年12月31 日为准),参保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缴费年龄规定
1. 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且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失地农民;
2. 未在机关、事业单位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
3. 因征地拆迁等原因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无法通过土地分红、就业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 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事务中心认定的失地农民。
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1. 个人缴费:根据个人自愿缴费档次缴纳;
2. 政府补贴:地方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给予补贴;
3. 单位代缴:已就业失地农民所在单位可代缴;
4. 亲属代缴:失地农民亲属可代为缴纳。
缴费基数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至100%分15个档次确定。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档次。
缴费年限要求
参保人需连续缴费不少于15个缴费年度,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后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领取待遇
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失地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基础养老金和政府补贴发放。
注意事项
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是自愿参加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缴纳;
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从参保之日起至达到退休年龄止;
3. 参保人应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逾期未缴纳可能会影响养老金领取资格;
4.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受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等因素影响,具体待遇标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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