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西安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比例如下:
企业缴费比例:20%
个人缴费比例:8%
企业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基数是以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础,但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但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方式
企业和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
范例:
假设一家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
企业缴费基数:100万 × 60% = 60万
个人缴费基数:5000 × 60% = 3000元
企业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60万 × 20% / 12 = 1万元
个人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3000 × 8% = 240元
特殊情况
以下特殊情况下,西安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会有所调整:
困难企业:可申请经办机构核定按16%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新参保企业:首年按16%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其他享受优惠政策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缴费比例优惠。
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将被处以滞纳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由原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退休时,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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