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滞纳金谁承担?单位责任详解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将产生滞纳金。对于滞纳金的承担主体,法律有明确规定。
单位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的,应承担以下责任:
补缴社保费:企业应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滞纳金:企业应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滞纳金额×滞纳天数×万分之五。滞纳天数从应缴之日起计算至缴纳之日止。
罚款:如果企业未缴纳社保费达到一定期限,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对企业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滞纳金的2~5倍。
职工个人责任
如果企业未能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催缴社保:职工可以向企业提出催缴社保的要求。如果企业仍未缴纳,职工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补缴社保:职工可以自行补缴社保,但需要承担滞纳金。
其他责任
除了企业和职工个人之外,其他相关方也可能承担责任:
经办机构责任:社保经办机构在企业补缴社保过程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如果经办机构未及时催缴或处罚违规企业,可能承担相关责任。
劳动部门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如果企业未按时缴纳社保,劳动部门可以对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
某企业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欠缴金额为10万元。滞纳天数为30天。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补缴社保费:10万元
滞纳金:100000×30×0.0005=1500元
罚款:1500×5=7500元
因此,企业共需承担1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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