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滞纳金谁来承担?
当参保人出现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时,滞纳金的承担主体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差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原则:
单位原因导致补缴
若因单位未及时缴纳或缴纳不足,导致参保人社保断缴或补缴的,其滞纳金应由单位承担。
参保人原因导致补缴
若因参保人未及时缴纳或缴纳不足,导致社保断缴或补缴的,其滞纳金应由参保人承担。例如,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未按规定缴纳社保,需补缴时产生的滞纳金由个人承担。
特殊情况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滞纳金的承担主体会有所不同。例如: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社保缴纳中断或不足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免除滞纳金。
因历史原因,导致社保缴费未及时衔接的,其滞纳金的承担由经办机构协商确定。
滞纳金计算方式
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方式通常为:
滞纳金 = 滞纳天数 × 法定利率 × 滞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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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天数:从应缴费之日起至实际缴费之日之间的天数。 |
法定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 |
滞纳金额:应补缴的社保费金额。 |
补缴途径和手续
参保人补缴社保时,应根据滞纳金承担主体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补缴途径和手续:
单位原因导致补缴:单位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参保人原因导致补缴:参保人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平台进行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综上所述,补缴社保滞纳金的承担主体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由单位或参保人承担。在补缴社保时,应根据滞纳金承担主体选择不同的补缴途径和手续,并及时补缴滞纳金,避免产生更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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