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费时间介绍
衡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衡阳市政府为城乡居民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无工作的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费时间对于保障参保人养老权益至关重要。
参保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衡阳市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2. 16周岁以上,60周岁(含)以下非在校学生;
3. 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续费时间
衡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年度缴费制度,参保人应在每年9月30日前缴纳当年保费。保费由个人缴纳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组成,个人缴纳部分按上一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缴纳。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保费:
1. 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
2. 社区便民服务点;
3. 手机支付宝或微信城市服务。
未按时续费后果
参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将导致保险关系中断。保险关系中断期间,参保人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人补缴中断期间保费后,保险关系可继续有效。但因未按时缴费造成的养老金损失,将无法弥补。
续费提醒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接收续费提醒:
1. 注册衡阳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关注“衡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设置缴费提醒;
2. 到社区便民服务点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联系方式,由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
参保意义
衡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参保人提供以下保障:
1. 养老金待遇:参保人年满60周岁后,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2. 丧葬补助: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可领取一笔丧葬补助金;
3. 定期检查补贴:参保人在参保期间达到规定年龄,可享受定期检查补贴。
注意事项
参保人续费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按时缴费,避免保险关系中断;
2. 缴费额度以个人缴纳部分为准,政府补贴部分无需参保人缴纳;
3. 缴费后应保留好缴费凭证,以便查询和维权;
4. 对续费有疑问的参保人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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