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衡阳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缴费年限为15年,即参保人必须累计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才能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金待遇。
缴费年限的计算
缴费年限的计算从参保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止。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如下:
每缴纳1个月的养老保险费,累积1个月的缴费年限。
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历年缴费额和当期计发基数的平均值计算。
缴费期间中断或缓缴,中断或缓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缴费年限
男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其养老金待遇按照缴费年限的比例计算。
对于缴费年限不连续的情况,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补齐15年的缴费年限,仍可享受正常的养老金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情况
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养老金待遇按照实际缴费年限的比例计算。
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能补齐15年缴费年限的情况,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但放弃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注意事项
衡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为15年,需参保人提前规划缴费时间,确保能够在退休前缴满15年。
缴费年限的计算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记录为准,参保人应定期查询缴费记录,确保缴费年限准确无误。
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情况,参保人应及时补缴或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以保障退休后的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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