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社保局:社保缴费、待遇领取指南
社保缴费指南
缴费范围
凡在荔湾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以荔湾区社会保险局公布为准。
缴费比例
险种 | 缴费比例 |
---|---|
养老保险 | 单位22%,个人8% |
医疗保险 | 单位10%,个人2% |
失业保险 | 单位1.5%,个人0.5% |
工伤保险 | 单位0.5%-3%,视行业风险等级而定 |
生育保险 | 单位0.8%,个人0 |
缴费方式
职工社保费由单位按月通过社保缴费平台代扣代缴。个人应及时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保费,可通过银行柜台、网银或社保缴费平台缴纳。
社保待遇领取指南
养老金领取
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可申请领取养老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荔湾区社会保险局根据相关政策计算确定。
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
门诊医疗
大病保险
生育待遇
具体待遇内容和支付比例以荔湾区社会保险局公布为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由荔湾区社会保险局根据相关政策计算确定。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工伤医疗费
工伤津贴
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伤亡抚恤金
具体待遇内容和支付比例由荔湾区社会保险局根据相关政策计算确定。
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已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一年
生育子女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产假补贴等。具体待遇内容和支付比例以荔湾区社会保险局公布为准。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