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解读
苏州园区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月工资中属于缴存基数范围内的部分。根据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的缴费基数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法定缴存基数
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励等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缴存基数范围内的工资性收入,以及企业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
协商缴存基数
单位与职工协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法定缴费基数部分的自愿缴存部分,自愿缴存部分的缴存比例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限额缴存基数
苏州园区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限额管理,缴存基数上限为苏州园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苏州园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园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 最高缴存基数 = 苏州园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 最低缴存基数 = 苏州园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
> 实际缴存基数 = 职工月工资(法定缴存基数范围内)
>
> 自愿缴存部分 = 实际缴存基数×自愿缴存比例
职工在同一家单位任职,且在本单位已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可按照本单位所确定的缴存比例和基数进行缴存;职工在同一园区内不同单位任职,且在园区内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可按照职工个人选择的一家单位所确定的缴存比例和基数进行缴存;职工在园区内不同单位任职,且在园区内累计缴存未满6个月的,由受理单位按照职工本月工资性收入确定缴存基数。
情况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
---|---|---|
法定缴存基数 |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励等 | 5%~12%(其中职工5%~10%,单位5%) |
协商缴存基数 | 单位与职工协商自愿缴存部分 | 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5%) |
限额缴存基数 | 苏州园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3倍 | 按规定执行 |
通过合理把握苏州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职工可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策略,提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未来的住房需求提供更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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