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及缴存标准
苏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和缴存标准规定如下:
缴费比例
企业缴存比例
以职工上年12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下列比例缴存:
单位标准:5%-12%
个人标准:5%-12%
双方缴存比例之和小于5%的,按5%缴存。
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自愿缴存,比例为5%-12%。
职工本人自愿缴存比例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的,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存基数
企业缴存基数
为职工上年12月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个人缴存基数
由职工本人自行确定,最高不得超过上年12月工资总额。
缴存上限
企业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限额按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标准执行。
缴存时间
企业应当自用人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企业应当按月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于每月20日前提交缴存明细表。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月通过公积金缴存账户足额、按时缴存。
缴存方式
通过银行代扣代缴或柜台缴存。
其他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得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得用于企业投资经营。
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得用于发放企业贷款。
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得用于抵偿职工欠款。
以上为苏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及缴存标准的详细说明。缴存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缴存比例,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保障自身住房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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